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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首张IC卡式居住证发放
2017年02月09日 10:43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记者 吴明标 通讯员 林丽

   ●卡片类似社保卡,正面配有芯片,卡片上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具有银联服务功能;

   ●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六大公共服务七项便利

  2月8日上午,县公安局菊隆中心派出所发放我县首张IC卡式居住证,来自温州瑞安的施先生成为我县首位领取IC卡式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记者看到,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类似于社保卡,卡片背面是一片绿色图案,有杭州钱塘江大桥和六和塔的图案,标有“浙江省居住证”字样,左下角有卡片编号,右下角是持卡人签名处。卡片正面左上角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标志,下面是芯片,右上角是个人照片,卡片上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只精确到县市一级)、签发日期、签发机关和服务热线,具有银联服务功能,卡片上有一串类似银行卡的卡号。

  除了外观与“暂住证”有极大的不同,在功能上更是有了极大的更变。

  据了解,《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应当为持证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六项基本公共服务。此外,按照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也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的权利。

  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该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在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时,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