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丽水市委研究,决定将拟任庆元县纪委副书记的叶肖峰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12380 举报网站:http://www.zjls12380.gov.cn 邮编:323000。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5日
(一)任前公示名单
叶肖峰,现任中共庆元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拟任中共庆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男,汉族,1978年10月生,浙江庆元人,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庆元县隆宫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荷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合湖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百山祖镇党委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