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当天,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吴丹丹在县第三中学给学生们上了一堂题为“以案说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教育课。
教育课结合中学生实际,从预防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自我保护两个方面,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着重分析了青少年犯罪发生的原因,并就在校学生如何防范抢劫盗窃、避免人身伤害、远离吸食毒品等内容进行了生动详细的讲解。
整场法制教育课内容生动,催人警醒,启发在校中学生珍惜当前生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受到同学们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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