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吴邦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询问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告对象:
目前还没有到庆元县公安局接受询问的吴邦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
二、时间:2016年8月24日起至2016年9月24日;地点:庆元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新建路原交警队办公楼三楼西侧)、庆元县公安局竹口派出所。
三、被询问人注意事项:
请被询问人携带借条(借款协议)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书面材料。
四、联系电话:0578-6235238、联系人:周警官、陈警官。
201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