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2014年度平安市、平安县(市、区),我县再次喜获省级“平安县”称号。这是继2004年以来,在全县上下共同参与和努力下,我县连续10年获得浙江省“平安县”称号。
10年来,我县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五心工程”为引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建成全市首个“五台合一”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成立全市首家第三方稳评中介机构,首创全省首家综合性法律服务中心,首创社区服刑人员“三三矫正”监管模式。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2050个,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38730起,实施稳定风险评估70余项,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推进“平安县”创建中,我县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为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营造良好的环境。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进村入企”大走访等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双十联五”基层示范创建活动,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形势研判,有效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和系统平安创建活动,实现平安创建全覆盖。
据了解,在2014年底的全省平安“三率”测评中,我县平安建设群众满意率、知晓率、参与率分别为97.92%、87.4%、51.5%,分别超出全省平均数1.72%、3.9%、5.2%,其中群众安全感知晓率、参与率两项指标均列全市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