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履行县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基本职能,加强对县文联下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和指导,激发协会工作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繁荣我县文艺事业,更好地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中心,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对象
庆元县文联下属各文艺家协会。
三、考核内容
(一)开展文艺活动及打造文艺品牌方面(满分40分)
1、组织会员开展创作、采风、交流、学习、展览、比赛、办刊出书等协会活动。视活动规模、成效、社会影响力等分档计分,下同。(20分)
2、举办、联办或承办各类社会性文艺活动。(10分)
3、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解决改善协会活动场所、资金、人员等方面条件。(10分)
(二)出作品出人才方面(满分20分)
根据以下三款计分,累计得分上限为20分。
1、会员作品在国家级专业平台获奖、发表、演出、展出的,每件得3分,在省级专业平台获奖、发表、演出、展出的,每件得2分,在市级专业平台获奖、发表、演出、展出的,每件得1分,非专业单位主办的不得分。(专业单位指各级宣传、文化、文联以及文联下属各协会[含诗词学会])
2、会员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单位综合性表彰的,每人次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5分、市级得3分。
3、本年度推荐培养会员加入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的,每人次国家级得5分,省级得3分。
(三)组织建设及日常工作方面(满分40分)
1、按要求及时做好换届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充实协会班子。协会班子有良好风貌,凝聚力、战斗力强(10分)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理事会、会员大会,研究部署协会工作,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5分)。
3、做好日常会员发展和管理。(5分)
4、按照文联有关要求规范财务管理,严格经手、审批程序,账目清晰,无违规现象,自觉接受文联指导、监督和管理。每年向县文联报送财务收支情况。(10分)
5、及时向县文联上报半年、全年工作计划、总结,协会重大事项和工作信息。(5分)
6、做好民政年检、活动资料归档等工作。(5分)
(四)奖励加分(此项由文联打分)
1、协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次数、规模、效果与社会影响力特别突出的。加5-10分。
2、协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突破性、创造性内容的,加5-10分。
3、完成县里或文联交办的特别重大任务的,加5-10分。
4、有会员成就特别突出的,加5-10分。
四、考核办法及时间
考核在每年12月中旬进行。考核期为上一年12月份至本年度11月份止。要求各文艺协会在12月15日前,对照“以奖代补”考核内容逐项进行归纳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文联。县文联召开班子会议组织考评打分。
五、奖励办法
县文联以各协会的考核总分为主要依据,并视当年的资金情况确实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各若干名对协会进行“以奖代补”。补助的资金纳入协会经费严格管理,用于该协会今后日常工作和活动的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