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农药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不得使用不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标签和说明书。
据了解,一直以来,我国的农药生产存在着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问题突出、标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规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完善农药登记制度,农业部于2007年12月8日出台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一律使用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而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此项办法实施后,预计农药产品名称有望从目前的16000多个减少到约1700个。